在专利答复过程中,创造性问题无疑是审查方与申请方主要争辩的点。
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重视,产品未动,专利先行的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,对于一些以“走出去”为发展战略的企业,美国是出海的主要目标国之一。
权利要求书把握着专利技术的命脉,而说明书中实施例和对比例往往是打通最终授权通道的关键开关。
申请人很有必要认真理解此指南,以便最大程度根据本指南的规定,合理的进行申诉与处理。
“专利许可”大家都理解它的概念,就是专利权人将专利允许给他人使用,并收取相应的使用费用。 但是专利实施许可备案这个环节常常会被忽略,那我们为什么需要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呢?